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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女儿团聚。济南儿童福利院供图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尉伟 实习生 杜彩霞) 3月21日中午,菏泽男子张某在泉城路上违规摆摊被执法人员劝离,结果情绪一时激动,竟丢下五岁的女儿转身离去。最终,在历下公安泉城路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张某与女儿重新团聚。
21日中午,历下公安泉城路派出所突然接到群众报警:芙蓉街南口,有人将孩子遗弃街头,“是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民警乔军、杜小军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小女孩存在智力障碍,“通过多方了解,我们得知女孩的父亲可能是一名刚才在此摆摊的小贩。”
“我知道自己做得不对,行为欠考虑。”22日上午,记者在泉城路派出所见到了小女孩的父亲张某。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他承认自己当时情绪太过激动。
张某告诉记者,他来自菏泽。一个月前,他带着五岁的女儿来济谋生,家里老人身体不好,妻子又离家出走不知音讯。21日中午,就在张某把孩子丢下后,回到北园大街附近的暂住地时,泉城路派出所民警把被遗弃的女孩先接回所里,后来,出于对孩子安全的考虑,又将她送到了济南儿童福利院。
就在民警多方找寻小女孩的父亲时,他们却从110指挥中心了解到,有人在北园那边报警称,孩子在泉城路丢失。“经过核实,报警人正是小女孩的父亲张某。”泉城路派出所民警乔军告诉记者。
尽管报警的张某是担心女儿安全,但当泉城路派出所的民警联系到张某时,他仍有些赌气:“孩子,我不要了。”最终,经过民警耐心开导并指出他的行为将会触犯法律时,认识到错误的张某才回心转意。
22日中午,民警乔军、杜小军驱车带着张某赶赴济南儿童福利院。在济南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给张某的女儿换洗了新衣服,还给孩子准备了饼干和尿不湿。见到安然无恙的女儿,张某热泪盈眶。
不过,更让他感动的还在后面。回到派出所后,民警将一千元钱塞到了张某的手里。“张某家境贫困、情况特殊。”泉城路派出所所长葛方强说,根据“亲民警务”的要求,所里特意拿出一千元资助张某,“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下,对张某进行帮扶。”
“都是我太意气用事,民警却如此热心帮助我。”抱着女儿,张某一个劲地向民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