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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近日,伊春市红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90后出生的被告人张某因上网成瘾,不能自拔,先后数次入室盗窃,为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
红星区红旗林场无业青年张某系普通居民家里的孩子,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父母勤劳善良遗传基因。他在校期间与同学攀吃比穿,整天沉迷网络,不好好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倒第一,没有毕业便流向社会。期间,他拒绝父母规劝,不愿继续求学,也不想靠打工出力赚钱报答父母养育之恩,仍迷恋上网,父母一气之下不给分文钱。张某便开始整日琢磨来钱之道……
自2011年5月至10月,张某在相对繁华的红星区中心大街附近到处乱逛,专门瞅他人家的门窗关的严不严,门上没上锁,只要时机成熟或者有机会便下手,盗窃居民家里的电视机、电脑、米面、豆油、数码相机、储钱罐等物品,并以低廉的价格售出,赃款大部分用于上网和挥霍,其中最少的一次只卖了2元钱。累计达8000余元。
红星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盗窃9起,总价值达8000余元,数量较大,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主客观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坦白交代五起犯罪事实,主动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依法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