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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液晶显示板关税将上调 4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5日 15: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政部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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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昨天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将对液晶显示板、相机目镜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

  其中,进口32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组的液晶显示板取消3%的暂定税率,恢复执行5%的最惠国税率。另外三个税目商品分别为切纸机用横切刀单元、照相机用带屈光度调节装置的目镜和其他带屈光度调节装置的目镜。调整后,这三种商品2012年最惠国税率分别为8%、15%、15%;暂定税率分别为3%、10%、10%。

  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税率一般不得高于现在或将来来自于第三国同类产品所享受的关税税率。暂定税率通常低于最惠国税率,有利于进口某些急需产品,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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