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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房甜) “你说,要是没有这张借条,他拿不回借出去的30万元钱,该多着急呀?”707路中巴车驾驶员陈立新说,3月20日,他在营运途中捡到一个钱包,里面装有一张30万元的借条,他在车队等了两天,也没见借条的主人。
3月20日上午8时许,陈立新驾驶707路公交车到达终点站丈八办,做车厢清洁时,在车门背后的角落里捡到一钱夹,里面没有现金,只有身份证、驾照、银行卡等证件,钱包的夹层里还有一张借条,借款数目达30万元,债主正是证件的主人“刘恒悌”。
陈立新回忆,发现钱包的时间正是交通早高峰时段,车上乘客比较多,并不清楚是否有乘客丢失财物。“钱包里没有现金,估计是被小偷掏空后,丢在车上的。失主要是发现借条丢了,肯定很着急。”陈立新说,但钱包内并没有失主的联系电话,他希望通过本报,帮助他找到失主。
西安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富俊说,这张借条作为民间借贷的有效凭证非常重要。如果遗失借条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而借款人又对借款一事予以否认的话,在法律上将丧失追债的权利,有可能无法追回这笔借出去的钱。
为了将借条归还失主,使他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保证公交公司的权利,张富俊建议,公交公司在归还失主借条时,须认真核对领取人的资料和相关证件,并让领取人出具一份领取借条的证明,或者直接将失物交给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