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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天津、重庆、安徽、福建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开始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到本月底,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将实现在全国范围内跨省传递。交管部门提醒市民,异地交通违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裁决地,避免因此而无法缴纳罚款。
据交管部门介绍,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是从去年9月中旬开始筹备进行的,天津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已经在去年11月份全部完成。截至本月中旬,包括天津在内,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云南、甘肃、贵州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信息已经可以实现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预计到本月底,跨省传递将在全国实现联网。也就是说,本市驾驶员在外地驾驶也将受到电子监控设备的监督,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依法受到处罚。
在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异地发生的交通违法有两种缴纳罚款的方式,驾驶员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其一,就是在交通违法发生地缴纳罚款。例如,本市车辆在北京发生交通违法,驾驶员可以在北京的交管部门对这一交通违法进行裁决,随后到银行或是辖区交警支(大)队缴纳罚款。其二,就是到机动车登记地缴纳罚款。例如,本市车辆在北京发生交通违法,驾驶员可以在本市任一交警支(大)队接受裁决,在本市缴纳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缴纳交通违法的罚款只能在裁决地缴纳,如果在异地裁决交通违法行为,则无法回到天津缴纳罚款。在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之后,请妥善保存缴纳罚款的凭证,以备查询。外地驾驶员在本市发生交通违法,可以到各津工超市缴纳罚款。
此外,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有异地交通违法记录而没有接受处罚的车辆,也将不能通过车辆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