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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3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时全体会议
1.传达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2.审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3.审议《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4.审议《天津市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5.审议《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
3月28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全体会议
1.审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2.审议《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3.审议《关于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关于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于3月28日上午8时30分前、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