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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夏小荔 通讯员/韩文华 禅诉)3名男子深夜驾驶摩托车游走于禅城大街小巷中,专挑高档越野车下手,砸烂汽车玻璃后将车中财物盗走。昨日,记者从禅城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王某、胡某和秦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获刑1年3个月到两年3个月不等。
据了解,该3名男子作案前均无业,其中王某今年27岁,胡某和秦某今年才满21岁。据查明,2011年6月至7月间,王某、胡某、秦某在禅城区内时分时合,先后在玫瑰东路、绿景路、湖景路以及朝安路等地附近,利用工具敲烂汽车玻璃实施盗窃,涉案金额上万元。同时,因其作案手段破坏性较大,造成多名车主耗费大量资金维修车辆,损失惨重。他们大多在凌晨1时至4时期间作案,目标以高档的越野车为主。发现目标后,一部分人望风,另外派出一人使用螺丝刀等工具将车窗砸烂,再入内将车内物品偷走。盗窃物品包括手机、电脑、衣服以及装有现金的提包等。其中2011年7月19日,他们就在湖景路天湖丽都门口,由胡某和秦某看风,王某砸破一辆咖啡色奥迪Q7越野汽车的玻璃盗得放有12200元现金的包。
3小时后,胡某等3人又行至朝安路与南桂西路交界处的加油站对面马路边,以相同的作案手法顺利得手一辆银灰色本田奥德赛汽车上的背包两个。包内仅有手机一部。同日晚10时许,民警根据举报在禅城区华远街一棋牌室内将王某、胡某、秦某当场抓获,并缴获部分赃款。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胡某和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私人财物,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3人以破坏性手段盗窃财物,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