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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中国与东盟新签署的《关于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议定书》已经生效。自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后,这是双方第二次就服务贸易相互开放作出具体承诺,成为中国与东盟在自贸区建成后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此举将有效提升自贸区的自由化水平,推动双方服务贸易的互利共赢发展。
中国在第二批具体承诺中进一步开放了公路客运、职业培训、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等服务部门。与此同时,东盟各国的第二批具体承诺涵盖的部门也明显增加,不仅在其WTO承诺基础上做出更高水平的开放,许多国家的承诺还超出了WTO新一轮谈判出价水平。而之前的第一批具体承诺中,中国已开放了建筑、环保、运输、商务服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由于《服务贸易协议》的实施和推动,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双边服务贸易总额从2007年的179亿美元增长至2010年的268亿美元。
目前,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总体上看,中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相对落后,服务业竞争力不强。因此,加强服务业的“引进来”和“走出去”,提升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已成为中国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的迫切任务。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协议》,是我国在自贸区框架下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关于服务贸易的协议,其内容与影响受到世界关注。这个协议以及新一轮的具体承诺,不仅影响中国和东盟的经贸关系,而且对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自贸区谈判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建立自贸区已成为中国推进服务业双向开放的重要平台和策略选择。到目前为止,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和组织已签订的自贸区协定有9个。在中国-东盟自贸区之后,我国与智利、新西兰、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国签订的自贸区协议中,服务贸易自由化均成为主要内容。此外,内地与香港、澳门达成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也涵盖了服务贸易的内容。(芳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