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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强制开发商配建菜店房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4日 00: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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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刘可)老旧社区原有配套菜店转租给高盈利行业,新建社区菜店网点短缺,导致目前许多小区居民“买菜难”。近日,市政协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若干问题的建议案》及调研报告,建议通过立法,规定新建小区开发商必须建设一定面积商业设施作为便民菜店用房。

  目前,本市正在社区中打造“一刻钟生活服务圈”,这其中自然少不了社区农产品零售网点。但据调研报告显示,一些老旧社区原有配套的国有菜店、粮油店大部分被出租、转租给网吧、棋牌室、美发美容店、餐饮等盈利较高的行业;对于新建社区来说,开发商缺乏内在动力预留一定铺面作为农产品销售配套用房,造成许多新建社区菜店网点短缺。

  对此,《建议案》建议,加大市、区(县)两级财政投入,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投资改造、产权回购、租赁权回收、协议租赁、强化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终端农贸市场、菜市场和社区菜店,落实“一刻钟生活服务圈”。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对农产品零售网点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将部分原国有配套商业设施进行租赁权回收,确立其社区农产品零售网点公益性职能。并通过立法,规定新建小区开发商必须建设一定面积商业设施作为便民菜店用房,由政府按成本价收购,并委托有关部门管理。在大型居民区内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或者对原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制定完善菜市场建设、开办、经营的有关规定,支持有关单位利用空闲场地开办早市、晚市,鼓励支持网上配送等新的营销模式,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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