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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海南视窗3月22日电(余恒平、通讯员胡娜、黄会仙)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对民事执行案重视调解工作,实行和谐办案。日前,一桩长达2年的抚养费纠纷案经该院执行局办案人员多番调解,以真情打动了被执行人,使其自动履行抚养费的给付义务。
2010年,被执行人唐某与前妻颜某因感情不合离异,法院依法将他们婚生的女儿小萌(化名)判归母亲监护抚养,由唐某每年给付女儿3600元抚养费。今年,颜某因无法一人承担抚养孩子的重担,要求唐某增加给付女儿的抚养费。看到前妻,唐某先是闭门不见,后来干脆耍赖拒绝给付抚养费。
颜某多次前往唐某住处为女儿索要抚养费,都遭到唐某拒绝。无奈之下,气愤的母女二人来到五指山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唐某的法定义务。
承办该案件的罗扬文法官是个细心人,他发现小萌的抚养费问题久拖不决,主要是由小萌父母之间的矛盾引起的。在接手此案后,罗法官考虑案件的难度和特殊性,研究制定了执行预案,并多次上门与唐某面对面地进行思想交流。但唐某依然不愿意履行法定义务。
为了尽快执结此案让申请人拿到抚养费,罗法官经多方查找,打听到了被执行人唐某的一些亲友的联络方式,便积极邀请他们一起对唐某做思想工作。经过连续7天反复耐心地劝说,唐某的对抗情绪有所削减。
法官又找到小萌的母亲进行劝解。最终,唐某和颜某对自己固执的行为给小萌成长造成的影响倍感愧疚,唐某在最后一次调解现场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并握着执行法官的手一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