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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打黑须分清两把“伞”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09: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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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社会关注的聂磊涉黑案于3月20日在青岛胶州法院宣判。聂磊案涉案人员多达140余人,判决书长达几百页。相关办案人员说,聂磊案审理的难点在于,不少部门机关为聂磊充当“保护伞”。

  对于司法机关坚持打黑必 “打伞”,老百姓拍手称快。譬如聂磊案中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多达30多名。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冯越欣等司法人员也牵涉其中。如此“警匪一家”,黑势力怎能不做大做强?这不禁让人想起当年的厦门远华一案。虽然赖昌星最终归案伏法,但是赖之所以能逃遁海外这些年,多亏了“保护伞”通风报信帮其脱逃。而调查显示赖昌星集团背后的“保护伞”,甚至包括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在内的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85人。

  黑恶势力能够一手遮天,正因为有背景深厚的保护伞。对枝枝杈杈的修修剪剪与事无补,必须对少数地方官场实际存在的“黑社会规则”予以肃清。其中最关键在于破除树根与树叶之间的营养输送,即官员与商人之间的利益输送机制。对此,仅靠一两次运动式的执法不能治本,只有通过民主法治和程序正义才可以让潜规则无所遁形,再造“阳光政府”和“透明法治”。

  青岛司法部门已经认识到打黑需治本值得称赞,但是能否把聂案办成现代司法理念下的铁案还有待公众检视。譬如办案人员谈及保护伞时称,“聂磊还聘请了很多‘大腕’律师为其辩护,法官要将公诉机关指控的每一项罪名进行仔细确认,难度很大”。这番言论似曾相识。现代司法理念的核心在于,任何人有沉默和请律师的权利,在许多国家,被告要是请不起律师政府必须为他请。换言之,乞丐和王子都有请律师和辩护的权利。这也是新的刑诉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义所在。

  司法是法官手中的金绳索,它是金质的、神圣的。它不因任何非正义的力量所弯曲,这其中既包括“保护伞”,也包括剥夺和藐视被告的辩护权。司法机关在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同时,也要为公众撑起“程序正义”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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