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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无锡市消协作为原告将无锡一家火锅店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强制消费的一次性餐具费用3元,并要求商家停止这种强制消费行为。据悉,无锡消协当原告状告商家,在全国还是首例。( 3月16日《扬子晚报》)
过往较长一段时间,消费者去饭店就餐,饭店提供免费、卫生的餐具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和应尽的责任。但近年来,一种由透明薄膜塑封、收费1元的消毒餐具摆在了饭店的餐桌上,让你“被消费”没商量。尽管1元钱不是很高,但因为不是自愿消费,且又没有选择的余地,令消费者强烈不满,甚至引发口角。
早在2007年,中消协就明确提出,餐饮企业将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等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应予叫停。自那以来,海南、黑龙江、浙江、福建、广东等多省城市积极响应,陆续颁发“禁收令”。但不争的事实是,“禁收令”多是“纸上谈兵”,叫好不叫座。
现实生活中不难看到这样的“镜头”:一些餐饮企业阴奉阳违,或告知“本店只有这样的餐具”让消费者入“套”,或暗地里通过其他手段收取,或在菜价上适当调高一点……一些消费者碍于面子,不愿因区区一元钱破坏了吃饭的心情,在无形中加剧了“潜规则”的流行,助长了部分餐饮企业欺诈消费者的气焰。
商家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应尽的义务。为图方便甚至是与消毒餐具商合谋创收,让顾客在没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另外掏钱使用卫生餐具,是一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强制违法收费。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餐厅对一次性餐具的收费,封堵商家变相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的后路。
这其中,最重要的是消费者自己要理直气壮,敢于较真,在“不幸”使用收费餐具后,一方面要拒绝“埋单”,另一方面要投诉举报。如果因为怕麻烦而自认倒霉,只会助长不法商家的宰客气焰,引发更多的“被消费”。由此来看无锡消委会不当“裁判”当原告,无疑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令人击掌叫好!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