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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本月起,包括天津在内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开始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这意味着,今后机动车驾驶人在异地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将难逃处罚。
昨日从市交管局了解到,首批开始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违法记录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天津、北京、重庆、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云南、甘肃、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伴随着其他省市交通违法信息全国联网平台的完善,预计本月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有望全部实现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
不缴罚款难过年检关
以往,高速公路是外地车交通违法的“重灾区”,其中除少数旅游大巴车外,以中高档小客车居多。据高速交警介绍,这些外地车驾驶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即便被摄录也不会受到处罚——以前省与省之间的交通违法信息无法共享,不少违法的外地车成了“漏网之鱼”。
昨日,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交通违法信息跨省传递开始后,一旦外地牌照车辆在天津产生交通违法信息,数据将通过全国联网第一时间传递,违法车辆属地交通违法数据系统会立即锁定该车,该车状态随之由“正常”变为“违法未处理”,车辆驾驶人必须在缴纳相应罚款后才能消除违法记录,否则将在机动车年检时“秋后算账”。同样,如果天津牌照车辆在外地交通违法未接受相应处理,也将无法正常参加年检。
外地违法去哪缴罚款
“如果天津的驾驶人在北京出现了交通违法,还要回到北京去缴纳罚款吗?”一些驾驶人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昨日,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给予了解释。
目前,交管部门对交通违法的处罚主要有两种形式:交警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涉及异地违法的现场处罚,执法交警在现场裁决后,将会向违法驾驶人开具违法告知单,违法驾驶人必须在交通违法发生地缴纳相应罚款。与此同时,执法交警会将记分处罚汇转至违法车辆登记地。
涉及异地违法的非现场处罚,诸如贴条、电子警察摄录、测速仪测速等,有两种缴纳罚款方式供驾驶人选择:一种是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处理。如天津的车在其他联网省市有交通违法曝光,违法驾驶人可向天津交管部门申请裁决,并接受相应处理。处理完毕后,天津交管部门会通过联网平台将处罚凭证传递到交通违法发生地。另一种处罚方式是,在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如果天津驾驶人在北京交通违法,可向北京交管部门申请裁决,并在北京直接缴纳罚款。
其实,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一定是在哪裁决就在哪缴纳罚款,罚款一律刷卡缴纳。今后,外地驾驶人在天津可去津工超市缴纳罚款;天津本地驾驶人可持津通卡到工行或津工超市缴纳罚款。(记者张清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