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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夏小荔)“汾江河流域整治是与产业升级相结合,不是要赶走企业,而是希望企业提升工艺,提升产业层次,进行清洁生产”。昨日,记者获悉,佛山出台汾江河持续改善与深化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表示,结合佛山城市的发展,围绕现代都市产业示范区和展示区的建设重点,提出新一轮的企业整治名单和升级达标要求,探索阶梯式排污费和排污权交易制度。
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印发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佛府〔2012〕1号),推进全市河涌和重点大气环境整治项目,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和空气质量,有关部门制定了《佛山市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环境整治工程专责小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工作的内容之一就是开展汾江河综合整治工作。
对于如何巩固和提升汾江河治理的效果、持续稳定和深化改善汾江河的水质,实现汾江河主河道水质持续稳定向好,逐步恢复汾江河生态功能等要求,佛山市河涌和汾江河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毕志刚科长做了详细解读。《方案》共涉及102项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和投资主体分别为禅城和南海区政府。
根据《方案》,未来几年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建设汾江河流域节点性工程,串联已建成的截污项目,构点成线、以线带面,搭建从污染源头到管网、提升泵站到污水厂区的完整体系,最大限度发挥原有的截污项目的效益。同时,彻底消除汾江河重点内河涌(罗村涌、谢边涌、丰收涌、南北大涌)水体黑臭的现象。
据毕志刚透露,佛山还将探索阶梯式排污费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并非随意交易。首先要完成规定的减排任务,完成任务量后,仍然有空间的,就可以拿出来交易。”毕志刚说。据透露,如果在汾江河流域实行阶梯式排污费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可行的话,将为全市推广提供重要价值。
整治企业污染物排放量3年减半
据悉,2011―2013年将进行强制整治15家企业,对31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改造和审核。“汾江河流域整治是与产业升级相结合,不是要赶走企业,而是希望企业提升工艺,提升产业层次,进行清洁生产,”毕志刚说,“我们的目标是,要求企业3年时间污染物排放量减半”。
“这46家企业之所以被列入整治名单,一部分是因为其排污总量大;二是所处的地理位置。”毕志刚表示,目前,汾江河流域主干内河涌水质向好,已趋于稳定,但内河涌水体黑臭的现象没有得到改善。当大雨天气,开启泵站排涝时,内河涌的污水就会排向主河道,影响了主河道的水质。
根据《方案》,汾江河沿岸景观建设规划,形成污染控制、沿岸景观改善、休闲活动的良性格局。突出中山公园、千灯湖活水公园等重要景观节点、沿线绿道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打造汾江河滨水品位,开通水上交通,“现在的沿岸景观较为单调,今后建的书画长廊会考虑结合佛山陶瓷、岭南书画、文化元素”。
此外,汾江河流域还将建设人工浮岛的总面积为0.0131平方公里;内河涌生物修复总长度为4公里;建设生态护岸总长度约为5.15公里;建设人工湿地面积约为0.025平方公里;建设喷泉增氧系统13处;建设水体净化系统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