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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7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51000341,发证时间:2011年10月1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 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