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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2012年3月开展的交通整治会战中,泰来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与交管大队联合在泰来县街基路段设卡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吸毒案件,违法人员张航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3月上旬一天晚20时许,夜色中,一辆轿车从吉林方向驶来。但轿车的号牌却被什么东西给遮挡住了,凭借着职业的敏感性,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郝维成与民警边振宇警觉起来。他们立即联合交管大队的执勤民警杜国庆、李宝刚将该车拦下。车停后,民警发现车辆的号牌均被迷彩布罩住。司机下车后,按照民警的要求,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但是郝维成发现该人下车时,在开车门的瞬间,一个带有橡胶管的矿泉水瓶掉落在地上。郝维成要求司机出示身份证,但该人语无伦次,神情恍惚,这更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于是民警果断采取行动,将该人控制住。在对该人驾驶的轿车进行检查时,在车内发现吸毒用的工具。民警将案件向大队长付贵勇汇报后将该人带回巡警大队进一步调查。交管大队民警李宝刚与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郝维成一同对该人进行了尿检,该人尿检结果呈阳性。于是民警进一步对该人进行询问。该人交代,自己名叫张航,辽宁省鞍山市人,他自2012年一月份在鞍山市一歌厅玩的时候便开始“冰毒”,这次,在发现前方有民警检查车辆时,他为了逃避检查顺手就将车上其他的吸毒工具顺车窗扔出了车外,没想到还是被机智的公安民警发觉。
张航吸食毒品触犯了法律,巡警大队民警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当事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