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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京博控股案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10: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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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中国证监会16日通报了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博控股)违法违规案,京博控股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马韵升被处罚。

  调查显示,2007年7月,京博控股动用约2.7亿元资金利用19个账户,持续买入国通管业流通股股票,2008年1月又试图通过场外方式收购国通管业11.89%非流通股,以取得其控股权,此收购计划失败后,同年11月,京博控股再次启动场外收购,又动用约3.1亿元资金以高于流通股市价的价格收购了国通管业23.32%非流通股份。

  在整个收购过程中,京博控股控制的19个证券账户持有国通管业流通股股票分别超过国通管业总股本的5%,但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和要约收购义务。

  证监会认定,京博控股在其交易国通管业股票过程中多次未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向国通管业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虚假披露其持股信息的违法事实,构成违法行为,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京博控股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马韵升。证监会决定,责令京博控股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马韵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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