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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司法保护紧密结合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10: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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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红荔

  □詹红荔

  我从2003年开始到少年审判庭工作,在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对问题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应该与司法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这样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我的主要做法是:

  创建“三三九不工作法”。即三个不开庭:对案件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不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这套工作法,对涉案青少年的教育和矫治效果很好,大大提升了帮教工作实效。

  2007年初,我们开通了“延平区法院青少年维权热线”,不仅解答学生们提出的法律问题,还有情感以及如何与父母、老师、同学处好关系等问题。4年来,“青少年维权热线”接到求助电话400多个,让12名问题少年重返课堂,4名在犯罪边缘徘徊的少年被拉回正道。

  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远离犯罪,我又主动走出法庭,走进学校,深入社区和家庭,创造了一种重在激励、重在引导、重在互动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体系。我们从校园入手,探索建立青少年教育和预防的长效机制。

  (作者系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朱磊整理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杨晋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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