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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7时40分至8时许,因大雾原因,分别在京福高速苏鲁交界徐州市贾汪区境内上行K679段、K682段和下行K676段、K679段发生4起交通追尾事故,涉及车辆60余部。据徐州市政府公布的消息,截至13时,事故共造成32人受伤,6人死亡。至昨天18时40分左右,京福高速已经恢复双向通车。采访中,记者还得知了令人动容的一幕:一名山东籍的驾驶员在刹车不及的情况下,把生的希望让给了父亲,而他自己却当场死亡。(3月18日《现代快报》)
又是一起因大雾而造成的汽车连环相撞事故,且同样导致群死群伤,不能不让人扼腕叹息。高速公路“逢雾撞车”,已经形成一个怪圈,究竟何时才能打破这个怪圈呢?
据各地交警部门统计分析,高速公路雾天发生连环追尾事故的原因,主要是车速过快和跟车太近。雾天视线不清,这是客观原因,而驾驶员也存在一定主观过失。依笔者浅见,遇上大雾天气,驾驶员不妨采取这样一些措施:首先要及时打开雾灯,减速慢行。开启雾灯,既照亮前方,又提醒后方。同时,要切实控制车速,保持车距,勤用喇叭。可事实上,好多驾驶员往往忽视这些,结果遇到险情时措手不及,眼睁睁看着事故发生。
当然,驾驶员毕竟天天在路上跑,该知道的也知道,容易麻痹的还是会麻痹,所以说最大程度避免高速公路连环追尾事故,又不能全指望驾驶自觉。那么,交管部门能否在雾天上路引导驾驶员安全行车?高速公路能否增添一些设施,专门为雾天服务?比如安装防雾灯或强光灯,照亮路面,让驾驶员不再受视线不清的困扰;或者研发雾天行车诱导系统,运用到高速公路雾天行驶中。据专家介绍,目前国外主要采用能见度测试仪配合情报板提示,辅以人员上路疏导,从而降低高速公路雾天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这值得我们借鉴。
总而言之,高速公路“逢雾撞车”既然形成了一种现象,就不能不引起各方重视,而且必然有教训可总结。集思广益,共同防治,并非没办法破解这个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