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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零部件报废标准拟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1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解放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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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陈玺撼)电梯在2楼与3楼之间急停,2人被困轿厢。乘客通过监控对讲机求救,维修人员5分钟内赶到现场……昨天,位于吴兴路270弄的公安大楼举行电梯应急预案演练。

  据介绍,上海老旧电梯维修保养的最大问题是资金如何到位,有些小区业委会与物业无法取得一致。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没有相关法规规定电梯的报废年限,但本市正在酝酿出台电梯主要零部件的报废标准。

  记者跟随徐汇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经历了昨天的演练。从电梯发生故障到“放人”,整个过程约20分钟。据介绍,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属于一般事故,责任单位将被处以10万至20万元的罚款,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过失,将处年收入30%的罚款。故障发生后,维修保养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完成排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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