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二十省市将跨省传递交通违法记录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9日 12: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从本月(3月)起,重庆、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云南、甘肃、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信息,将开始跨省传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纪录。

  新规定实施后,重庆牌照车辆在其他一些省市区违法将同样受到处罚,而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车辆将不能通过车辆年检。20省市联网之后,罚款该如何缴纳?一种是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处理,另一种处罚方式就是在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

热词:

  • 交通违法
  • 天下财经
  • 车辆年检
  • 机动车登记
  • 牌照车辆
  • 当事人
  • 省市
  • 直辖市
  • 缴纳
  • 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