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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据中国证监会3月16日的通报,京博控股在收购国通管业(600444)中涉嫌多项违法行为,被处以70万元罚款。
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2007年到2008年间,京博控股为了实现借壳国通管业的目的,在二级市场通过关联企业和自然人账户收购国通管业股票,其后又有减持行为,但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7年7月,京博控股动用了约2.7亿元资金,利用自己和17个关联企业,以及1个自然人账户,持续买入国通管业流通股股票,至2007年12月18日,最高持股比例达到30.31%。为了取得该公司的控股权,2008年11月,京博控股又动用了约3.1亿元资金,以高于流通股市价的价格收购了国通管业23.32%非流通股。这期间,京博控股又陆续减持了部分流通股股票。
在整个过程中,京博控股控制的19个账户持有的国通管业流通股数次达到法定披露门槛,但是其未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和要约收购义务。与此同时,京博控股还两次虚假披露持股信息误导投资者。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案是发生在上市公司并购过程中的违法案件,京博控股作为上市公司收购方,既未按照规定披露大额持股信息,又未在持股比例达到30%时发出强制要约,还虚假披露持股信息。其刻意隐瞒,一是为了规避向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二是为了通过先增持股票再坚持,博取差价,降低收购成本,情节恶劣。
(蔡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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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