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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17日讯 在日前召开的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以市委文件向全市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县处级以下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廉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我市每年组织30%左右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20%左右的市直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会议述廉。同时,《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地制定好本地的述廉计划。
据了解,县处级以下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是我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重要手段,对发挥纪委全委会和纪委委员的作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机构。按照《方案》要求,确定的述廉对象将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三重一大”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遵守廉洁自律等7方面重点内容进行述廉,当场接受纪委委员的质询和评议打分。纪委将就述廉的总体情况对述廉对象进行评价,评价分为良好、一般、较差三个等次。纪委将述廉结果报同级党委,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抄送组织部门,述廉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