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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一则题为《17岁少年教室内接吻被开除 家长指责校方违法》的新闻报道,被各大媒体纷纷转发。报道称,江苏徐州一名未满17岁的同学,因在教室内与女生接吻,被校方开除。此事一时引发热议,部分网友认为直接开除是处罚过度,属于逃避责任和放弃教育学生。但校方负责人则坚持认为,学校的处理是有依据的,不会更改处分。
少年教室接吻被开除
家长指责校方太草率
由《现代快报》报道的这条新闻中称,去年11月21日,就读于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机械工程系,未满17岁的张黎明(点击观看黎明影视作品《双雄》)(化名),因在教室内与女同学接吻,被摄像头记录了下来。第二天,校方勒令其退学。接到学校的开除决定后,张黎明的家长多次赶赴学校,与校方进行交涉。“希望学校能够撤销处分,早日让孩子回到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张黎明的爷爷认为处分太草率太严重。
热心网友很不满
称直接开除是违法
经媒体报道后,“接吻开除门”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各大网站、论坛、微博竞相转载,一些网友更是大为不满。在新浪网发起的一项专题调查中,1万5千余网友表达自己的观点,高达60%以上的参与者认为“处罚过重,违反《未成年保护法》”,仅有不到30%的参与者认为“违反校规,可以开除”,另有少数人认为不好界定是非。
也有网友从感情方面提出看法,“也许这是孩子的初吻。原本是件美好的事,结果被开除出学校,也太残忍了。”
校方态度坚决
作出的处分不更改
昨日下午,成都晚报记者试图联系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了解情况,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而此前,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机械工程系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称,该校加大对谈恋爱学生的处罚力度,故利用教室内的摄像头,对学生的言行进行监督。而张黎明接吻事件,刚好发生在学校另一起学生接吻被开除的第二天。校方对此事的处理态度很坚决,认为应该一视同仁,因此一起开除。3月15日下午,该校机械工程系学生处的李处长也对《现代快报》记者称:“学校的处理是有依据的,已经作出的处分不会更改。”
律师说法
校方处理明显过重
校规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四川永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谦表示,校方的处理明显过重,《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校规不能与法律相抵触,校方可以以警告或与家长沟通的方式,妥善处理学生早恋行为。张谦称,学生的早恋行为属于青春期生理和心理成长的必经阶段,需要校方和家长的正确引导。“校方的处置行为明显不当,学生及其家长有权向该校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校方及时撤销这一处分决定。”张谦说。
网友吐槽
呆子4257:接个吻有什么大惊小怪?小孩嘛,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啦,何苦要断送前程呢?
Sunny炎: 都是站着说话不嫌腰疼,换做是你家孩子,接个吻就开除,影响孩子的一生,你会同意吗?
明月笑:某些国家的孩子17岁都举行成人礼了,咱们孩子接吻却被开除,这反差不是一般大啊。
六点半八郎:要看那两个小孩是不是经常在同学面前接吻。如果老师警告教育过,他俩还我行我素,就可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