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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李娜 通讯员梁鹏报道)“低速行驶也会被抓拍?”不少司机得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低速达60公里/小时以下会被处罚时,十分吃惊。
3月14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已抓拍录入低速行驶违法行为3046起,平均每天抓拍42起低速行驶违法行为。抓拍记录显示,8成左右为小型车辆,不少车辆车速在50公里/小时左右。
“低速驾驶会破坏高速公路的正常行车秩序,降低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不但影响了别人正常行驶,也会给自己带来危险。”高支队宣传科副科长梁鹏介绍说,在超车道上开慢车发生事故的几率更高,特别是在转弯、上坡路段极易引发追尾交通事故,危险性更大。
据介绍,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是12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是60公里/小时。在天气晴好条件下,高支队将对最左侧超车道上,对行驶速度低于60公里/小时的车辆进行抓拍,并进行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有司机表示,如前车突然变道,导致后车为避让前车,刹车并出现低速行驶被抓拍情况如何处理?高支队指挥中心主任刘朴介绍,民警会在人工筛选后进行录入上传。如对违法记录有异议,可向支队提出申请,调取监控记录查看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