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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5日讯(见习记者董程程通讯员尹海涛)13日,淄川工商分局昆仑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某社区内有人在私自生产桶装水,接到举报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当地派出所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生产者王某在其住房内安装了一套简陋的纯净水生产设备,该设备由石英砂罐、活性炭罐、软化树脂罐、高压膜过滤器四部分组成,现场有刚刚生产出的桶装水12桶。
当执法人员请当事人出示有关合法证件时,当事人提供不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合法手续。执法人员当场对生产设备和桶装水进行了扣押封存,现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