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阳光”旅游公司涉嫌无证经营。投诉人:刘先生
案由:旅游公司迟迟不安排旅游
“票买了一个多月,但是到现在都没有安排我们去旅游。”读者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花了4800元从“爱心阳光旅游公司”购买了六张“港澳5日游”的票,但对方迟迟不安排其去旅行,并且也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他担心自己被骗了。在记者协调下,该公司承诺在本月18日安排旅游。然而,记者调查后发现,这家公司并没有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也没有开具任何发票、没有与消费者签订任何合同,江西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称其行为涉嫌规避责任。
维权过程:员工拒绝配合调查
2012年3月13日下午4时许,江西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联合南昌市青云谱工商局徐坊分局的工作人员,到“爱心阳光”公司在南昌市明珠广场A栋1102室的办公地点进行了查处。“通过系统查询,这家公司并没有在我省旅游部门报备,其现在是非法经营旅游业务。”江西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季军对记者说。见到执法人员后,该公司工作人员立即拎包逃跑。从负责人办公室内出来的樊姓负责人也迅速逃跑,一名张姓女子在跑至楼梯口时被执法人员拉回到办公室。然而,该女子并不配合调查。随后,之前接受记者采访的樊姓负责人回到了办公室,她之前称自己是负责人,但面对执法人员她又予以否认,并称自己不是该公司人员。
经证实,该公司无营业执照,因其拒绝接受调查,执法人员依法找到了派出所民警到场,但民警在登记樊姓负责人的个人信息时发现,其名片上名字为“樊榕”,身份证上却是另外一个名字。樊榕表示名片上是化名,坚称自己绝非虚假经营。律师说法:
消费者可进行民事诉讼投诉人刘先生交了4800元的旅游票务费用、1050元的其他费用,得知该公司属于非法经营后,刘先生便想要回自己的钱,但却遭到了樊姓负责人的拒绝。经过一番争执,刘先生只拿到了1800元,现在仍有4000余元没有被退回。
“这家公司承接旅游业务招揽、宣传和收费等多项业务,但并没有任何经营资质。”季军告诉记者。当日下午5时30分许,工商执法人员将该公司电脑暂扣。江西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和南昌市青云谱区工商局徐坊分局都公开了电话,希望受害者及时与两部门取得联系,两部门电话:0791―86269965、0791―85200790。
“消费者要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民事诉讼。”江西省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跃明表示,依照目前的情况,该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以索要双倍赔偿,但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