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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今年4月1日起,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装备和产品目录、进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设备和产品目录等进行调整。根据通知,凡符合最新修订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中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进口清单中相关零部件和原材料商品,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专家认为,此次目录调整主要是基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具有积极意义。近些年,国内装备制造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将一些亟待发展却又缺少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新兴产业纳入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的目录,有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记者对比了2012年修订的目录发现,《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重大技术装备仍分为十七大类。其中共有7项调整的项目,比如风力发电机(组)整机、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部件、直流输变电设备等。同时,还有28项新增的项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海工装备、太阳能应用和LED设备。太阳能电池这一类生产设备是新增项目最多的,一共新增了5个项目,包括等离子加强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硅片多线切割机、全自动印刷机等。LED生产设备新增3类设备,分别为金属有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等离子体刻蚀机台、氧化铟锡溅射台。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此次免税政策力度很大。对重大技术装备税收政策在降低关键设备进口成本方面提供了支持。通过鼓励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升我国产业水平,优化生产能力。”
他认为,从这一政策调整中受惠的企业有两类,一类是已进入成熟期的大企业,这类企业的发展亟须继续扩张进行产业升级换代;另一类企业是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在看好市场的情况下适时扩张,很多固定生产投资需要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这一免税政策将有力扶持这类企业的发展。(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