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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拐卖人口买方市场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0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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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百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秀榕代表建议,综合治理拐卖人口买方市场。

  陈秀榕表示,全国妇联根据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情况,对当前的拐卖人口买方市场进行了分析,重点为三类地区。一是以收养为目的收买儿童的重点地区;二是收买妇女为妻的重点地区;三是拐卖妇女强迫卖淫和组织儿童乞讨及犯罪的买方市场。

  “买方市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打击和惩治时,要区分情况、综合施策。”陈秀榕建议,修改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同时对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将行之有效的规定吸收入法。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改为“可免于或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定罪明确依据。对于买主的刑事处罚形式,应不仅限于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应并处罚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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