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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鼎鸡被判停用“红色公鸡”店招 同时赔偿剪纸名家后人8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2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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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振鼎鸡的户外广告、店堂招牌上,一只引吭高歌的红色公鸡形象格外抢眼。不过,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由于侵犯了已故剪纸名家王子淦的剪纸作品《一唱雄鸡天下白》,上海振鼎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判停止使用侵权的雄鸡图案,并赔偿王子淦后人8万元。

  原告系已故剪纸名家、原上海市工艺美术研究所美术师王子淦的子女。原告称,1979年春天,为参加全国工艺美术艺人、创作设计人员代表大会,王子淦专门创作了剪纸作品《一唱雄鸡天下白》,塑造了一只精神抖擞、充满活力、极具线条美的雄鸡形象。2010年初,原告发现上海振鼎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该幅剪纸作为商标予以注册,并在其户外广告、店堂招牌上广泛使用。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振鼎鸡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振鼎鸡方面表示,商标、户外广告、店堂招牌上使用的雄鸡图像是公司自行创作的。此外,振鼎鸡公司对外起到识别作用的,主要依靠“振鼎鸡”三个字,雄鸡图形不能为广大食客识别,所以对原告的经济赔偿不予认可。

  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作品以剪纸的方式展现了单个公鸡侧影鸣叫的姿态,公鸡各部位的形状以及线条的勾勒均具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振鼎鸡公司使用的图案与涉案作品相比,极为接近,在整体上构成实质性近似。据此,振鼎鸡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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