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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方镇彬 通讯员何真宗)近日,一面写有“交警显神威,心中为人民”字样的锦旗,被送到了企石交警大队。死者家属罗某紧紧握住企石交警大队长翟景新的手说:“感谢大队领导带警有方,为公安民警树立了楷模,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啊!”。
企石交警收到的这面锦旗,源于该大队近期侦破的一宗交通事故。
大货车与摩托相撞致一死一伤
据企石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5月23日12时35分,在企石镇清湖村路段,发生了一宗大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潘某某受伤,乘车人苏某某死亡,事发后,肇事大货车司机迅速逃逸。
事发当晚,企石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后,由时任事故处理组组长、现为大队副大队长刘仲球带队迅速出警赶赴现场。通过勘查,现场遗留有一辆无牌摩托车,大货车司机已驾驶肇事车辆逃之夭夭,经医护人员证实,乘车人苏某某已经死亡。紧接着企石交警大队迅速调集警力,兵分数路,在该镇辖区各主要路口设卡截堵,并同时上报市局指挥中心,请求协助调动邻镇警力对肇事车辆进行设卡拦截。然而,尽管交警采取了许多措施,动用了大量警力,但还是未能发现肇事车辆。
5年缉凶终还死者公道
肇事司机驾驶车辆虽然跑了,但企石交警一直没有放弃追逃工作。通过走访目击证人和多方调查取证,交警很快了解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区六组25号村民徐某某有重大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为此,企石交警大队民警先后5次到徐某某老家展开调查,经了解,徐某某早已将肇事大货车转卖给他人并畏罪潜逃。
2011年11月,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此案再次引起企石交警大队的重视。为了全力侦破此案,交警大队大队长翟景新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政治教导员董宏伟和副大队长刘仲球担任专案组副组长,他们带领骨干民警重新分析情况,联系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多方寻找有效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个多月的周密部署,今年2月14日上午7时许,在湖北省咸宁市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企石交警在咸宁市一家木门加工厂将徐某某抓获。经审讯,徐某某对5年前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这起5年前的命案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