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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3日讯(通讯员 王玖华 陈宇明 胡勇峰 陈叶华)“被评为‘边缘党员’,这是党组织向我敲响了警钟。”近日,双峰县花门镇党员赵某在镇党委公布的2011年度“边缘党员”名单上发现自己名字时,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感谢镇党委开出的这副‘清醒剂’,我一定认真反思,克服不足。”
由群众投票评选“边缘党员”,在全省尚属首次。长期以来,农村广大党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基层一线树起一面面旗帜和标杆。但也有少数党员出现党性意识淡薄、模范作用偏弱、理想信念衰退等“边缘化”现象,群众对此颇有异议。
针对这些现象,2011年底,花门镇党委出台了《“边缘党员”评定标准和办法》,对“虽不损害集体利益,但漠不关心;虽不反对公益事业,但不支持不参与;虽外出务工,但不跟党组织汇报联系;民主评议‘不满意率’高但尚在30%以内”等7种表现的党员,按照党员述职、自查自纠、逐一点评、群众测评、无记名票决、党委审核等程序,从全镇1772名党员中评选出59名“边缘党员”。镇党委还规定,连续2年被评为“边缘党员”的,将评为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相关要求,予以劝退或除名。
评选“边缘党员”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不再“边缘化”。花门镇党委按照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批评为辅的原则,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帮扶责任人,各总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对“边缘党员”实行“一对一”帮扶,促其改正缺点,早日成长为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