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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丢了副局长,还丢了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0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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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去年11月底,湖南郴州市农机局副局长王昌宏已连续数月未上班,音信全无,农机局成立了“寻找副局长专门小组”。王昌宏母亲称,听说儿子欠下巨额高利贷;而一名债主估计,王昌宏差不多有三四百万元的债务,主要用来做生意。(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1版)

  笔者以为,郴州农机局不仅丢了一位副局长,还丢了三样“东西”。

  第一件“失物”是机关形象。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王昌宏脱离工作岗位,杳无音信,郴州农机局本该按照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却长期压而不报,不仅没找到人,反而在找人的过程中又丢了“人”。

  第二件“失物”是考勤管理。公务员请假应该遵循必要的程序。王昌宏自去年11月29日就失踪了(也可能更早,只是单位未发觉),直到去年12月9日才由他的母亲递交了一张请假条――“我因身体不适,要到外地调养一段时间,请批准”。这张请假条不仅明显滞后,内容也含糊不清,郴州市农机局根本就不应该准假,王昌宏的表现已经构成了旷工,《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公务员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郴州农机局早就应该对王昌宏有一个处分定性,却一直未有明确说法。

  第三件“失物”是廉政监督。法院的立案以及债主的现身足以证明王昌宏有很大的经商嫌疑,而国家严禁官员经商,王昌宏借高利贷从事某些活动已不是一天半天,郴州农机局始终未发觉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教育制止或惩处,属于廉政监督不力。

  行政机关丢了廉政监督、考勤管理等“东西”比丢了一名官员更可怕,正是因为先丢了前者,才会丢后者。笔者以为,郴州市农机局丢副局长是面镜子,各机关单位都该照照这面镜子,看看本部门有哪些管理漏洞,有,就及时补上,否则,也很可能会丢官丢人。 李英锋(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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