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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3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渔船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政府确定今年为全省渔船专项整治年,明年起新增“三无”(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渔船一律没收强制拆解。
据介绍,全省共有各类渔船13万艘,其中,海洋捕捞渔船2.2万艘,养殖渔船2万艘,内陆渔船8.8万艘。作业渔船遍布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及北太平洋等公海领域,从事渔业生产的渔工渔民150余万人。
省政府确定今年为全省渔船专项整治年,重点是“三无”渔船整治、渔船标识整治、异地挂靠渔船整治和涉外渔船整治四个方面。从今年开始,严格限制购置外省捕捞渔船,建立养殖渔船建造审批和船名省级核准制度,伏休期间应休渔渔船必须在所属地渔港停泊。2012年年底前,渔船所有人户籍地与渔船登记地不一致的异地挂靠渔船必须转回渔船所有人户籍地登记管理。
对“三无”渔船,经山东省政府同意,今年将符合适航条件的“三无”渔船纳入安全管理,配齐安全设施并有效使用,限制作业区域,缴纳资源费,不享受燃油补贴、转产转业等国家和省优惠政策,不得转让过户、更新改造。对不符合适航条件的“三无”渔船,依法查扣,并责令其限期转业或报废。自2013年起,对未纳入安全监管、新出现的“三无”渔船一律没收并强制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