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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委员建议
本报北京电(记者尚陵彬)当前保障性住房管理中,人民群众反映最多、相关部门最头疼的问题是“不该住的住了”“该出的没有出”。在今年两会上,这一问题成为全国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驻宁全国政协委员张守志提出,应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核查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
“目前,各地一般采取以认定低保对象的传统方法来认定低收入家庭,而城市家庭收入来源和劳动报酬的多样化,隐性就业和隐性收入较为普遍,情况难以掌握,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和家庭住房信息系统尚未建立,都给住房保障的公平分配带来一定的困难。”张守志建议,抓紧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和住房核查机制,逐步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复核制度,健全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同时加快住房保障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对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土地资金来源、保障对象、供应标准、分配管理、准入退出、保障措施、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政府责任等进行法律界定,才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在阳光下运作,做到公开、透明、公正。
张守志表示,国家应参照对青海省部分藏区州县的补助办法,对宁夏中南部地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标准予以倾斜,每平方米补助资金由现行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让这一“民心工程”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让宁夏更多贫困百姓“住有所居”。
作者: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