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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安消防部门设立公布“96119”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电话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有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打击了消防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发挥“96119”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举报投诉内容作如下明确:
(1)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7)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8)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
(9) 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
(10)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时,经群众反映,近日一些不法分子假冒公安消防部队名义向单位和个人推销消防书籍、产品、消防器材等实施诈骗,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严防上当。此类行为属非法诈骗行为,广大人民群众一旦发现,除可向公安刑侦部门反映外,也可拨打“9611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