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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维维 通讯员孙莹)因盗窃被抓后,户籍登记和户口本上显示年龄未满16周岁的男孩小杰本应被免除刑事责任,但其坦诚地告诉法官自己在案发时已年满16周岁。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对小杰作出宽大处理,判决其犯盗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2010年9月至10月间,小杰采用撬锁方式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多次盗窃摩托车,直至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公安机关调取了小杰的户籍登记,上面显示小杰的出生日期为1996年5月13日。然而,小杰却坚称自己实际是1994年8月8日出生。
小杰的供述着实让办案民警吃惊不小。因为按户籍登记年龄算,小杰案发时仅有14岁,尚未到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如果按小杰的供述,则其已年满16周岁,可凭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最终按小杰自报的年龄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通过对小杰母亲的再次询问,法官真正弄清了具体原因:小杰出生于农村,根本没有出生登记,最初报户口时是村干部随便写的日期,后来爷爷又改成了现在户口本上的登记日期。为使案件处理经得住考验,也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法官又千里迢迢远赴四川,从当地派出所调出了户口更改的原始底档,小杰确实系1994年8月生人。
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对小杰盗窃案作出宣判,认为小杰能如实供述案情,认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最后决定判处小杰犯盗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