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法制网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 李恩树 改革开放以来,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社会现象之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委员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别,切实转变发展不平衡状况,从根本上、源流上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
甄贞说,流动人口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为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流动人口引发的犯罪问题日趋严重,犯罪比率居高不下,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压力。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已成为制约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甄贞指出,调研发现,产生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发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扩大,导致流动人口心理失衡;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导致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自身能力素质普遍较低,无法适应城市生活,加剧了流动人口的失落感和不满情绪;社会服务与管理滞后,尚不能完全适应流动人口管理的现实需求。
甄贞建议, 要完善立法,进一步推进对流动人口的法治化管理。目前全国尚未形成统一的流动人口政策法规,已有政策法规地域特征明显,且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实践中,被动管理、无序管理和管理缺位现象突出。当前必须推进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化管理,由国务院牵头制定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机构、职责、经费、编制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流动人口的依法管理、规范管理提供法制环境。
甄贞还建议,要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强化教育,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的职业能力素质;创新管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建立专门的、权威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形成全国统一的决策指挥系统;推进建立流动人口社会组织体系,健全流动人口中党团、工会妇联等组织,实现流动人口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与有效引导的有机结合。"甄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