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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再次成为公众的聚焦点。2012年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
安全是消费行为的底线。没有安全感的消费,是对消费者权益最大的侵害。近年来,消费安全事故频现:三聚氰胺牛奶、地沟油、染色馒头、瘦肉精火腿、苏丹红咸蛋……每一次事件都触动着消费者最为敏感的神经。消费安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它不但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消费的时候具有安全感,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和企业对于利益的追逐是正常的行为,但必须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应该具有最起码的公众安全意识,保证商品的安全,坚守道德的底线,这样才可能实现产品的自身价值。
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进一步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纵观近年来消费安全上出现的问题,大多制假售假,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其实毫无技术含量可言,而且不少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偏偏监管部门惯性地“后知后觉”。为此,还需要完善对监督者的监督与问责机制。
消费者自身也应为消费安全作出努力。有需求才有市场,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对生产经营者有引导作用,消费者理性行使自己的选择权,将有助于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更不能委曲求全,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让不法商贩得到惩处。
营造健康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部门各尽其责,需要你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