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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夏莉涓报道)3月12日,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前期的基本药物制度验收工作,自治区卫生厅药政处副处长陈艳芬说,此次验收工作中,巴州部分县市的基层医疗机构出现了药品价格混乱、未100%执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抗生素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巴州在整体的验收中被评定为不达标。
为全面推进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2月10日至18日,自治区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对阿克苏及巴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在此过程中,巴州因上述原因未达标,而阿克苏地区对此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则获得了验收专家组的一致肯定。
巴州部分县市验收不合格
自治区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对巴州基层医疗机构进行验收时,发现随机抽取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多存在使用非基本药物的现象:个别医疗机构仍然存在加价销售药品的情况,没有100%执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硬性政策;部分县市至今未启动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没有及时更新采用基本药物新目录,导致药品价格混乱;所抽取的乡镇卫生院门诊输液率过高,有的甚至高达60%,抗生素不合理使用现象较为普遍。
此外,巴州部分县市宣传培训工作不到位,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规范要求缺乏了解。个别医疗机构没有实行药品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
不合格要扣分 不达标要整改
陈艳芬说,这次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工作的检查验收核心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否还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以外的药物、是否启动了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是否100%执行基本药物的零差价销售政策,不合格就扣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格分数为70分,政府相关部门达到80分才能达标,否则即限期整改。
据了解,2011年,新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药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下降了35%,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老百姓的就医负担。所以,2012年的工作重点除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还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更大限度地降低百姓的就医负担。
“希望其他地州也行动起来”
3月1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巴州卫生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治区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在巴州的检查工作已于2月17日结束,18日上午专家组提出了整改要求,当天下午,整改要求已下发至巴州八县一市。随后,由卫生局书记、局长带队,分成3个督导小组,分赴八县一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检查。
该工作人员说,如今各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关于非基本药物的肃清、药物零差价销售的严格执行等各方面工作,都是每日一报。
该卫生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虽然一时间完全达到规范还有难度,但是至少今后的工作方向是很清楚了。
“对于阿克苏和巴州的检查只是个开头。”陈艳芬说,今后还会根据工作安排,陆续安排专家组到各地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验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也希望各地州都能迅速行动起来,真正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