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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磊代表:模范检察官事迹感人至深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1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检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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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党小学)“重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得到群众认可,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评价。”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天,重庆团审议了“两高”工作报告。

  “重庆检察工作确实做得不错。”刘光磊首先肯定了重庆检察机关近年来取得的成绩。

  他告诉记者,在去年全市进行的满意度测评中,重庆政法机关达到90.5分,“检察机关位居前列。”重庆检察机关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案,无论是在维护社会稳定,还是在创建平安重庆等各项工作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在平安重庆建设中,检察机关是中坚力量。”

  谈起检察印象,刘光磊说,重庆检察机关整体队伍建设水平近年在不断提升,涌现出了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印象最深的是‘全国模范检察官’。”他举例说,重庆市巫山县“全国模范检察官”罗东宁,从检14年,忘我工作,中央政法委要求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向他学习,还有侦办文强案的“全国模范检察官”龚勇,刚刚荣获“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特别奖,这不单单是对个人的表扬,更是对检察机关的褒奖。

  “重庆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首创的微罪不诉社会帮教制度纳入市委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刘光磊说这是检察机关留给他的又一深刻印象。

  刘光磊对于重庆检察机关寄予希望。他表示,当前要传达好贯彻好两会精神,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继续抓好公正廉政教育,传承“红岩精神”,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定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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