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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遭遇陷阱消费者应有权索赔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2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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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售理财产品却不提示风险,对保险格式合同条款不做解释,休眠期的信用卡被收取管理费……日常生活中,有多少我们知道或者不知道的金融消费侵权现象?普通百姓拿什么保卫自己的理财权和金融安全?全国人大代表林荫茂针对发生在金融领域的消费侵权展开调查,并建议为金融消费者立法维权。“应当尽快制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林荫茂告诉记者,法律应当明确保护消费者拥有几种权利,如在接受银行服务时有权询问和获知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以及交易条件;向银行、保险公司、证交所提供的姓名、肖像、家庭信息、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不受侵犯;严禁银行工作人员泄露个人信息;发生侵权后,消费者有权向银行和保险公司索赔。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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