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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前副局长许善达在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独家专访时建议,个税不必要规定具体的起征点,它应随着CPI的变化,动态调整,并且与CPI挂钩。许善达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标准是CPI涨幅的2倍左右较为合适。
许善达委员不赞成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固定在一个具体的数目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没有高低之分,其就是政府判断普通居民生活水平和支出的最低标准”。他认为,目前大家都在讨论个税起征点是8000元、5000元或者3000元,这并没有太多的意义,“因为这种方式就不是很好的征税方式。”
许善达委员对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表示,个税起征点应该与CPI挂钩,需要具体研究扣除额提高的比例与CPI的倍数关系。他举例,比如今年政府确定全年的CPI目标是4%,如果到年底就是4%,那么按照CPI涨幅的1.5倍、2倍或3倍,明年个税起征点相应地提高6%、8%或12%,这才是合理的。他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标准是CPI涨幅的2倍左右比较合适。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