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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游览"海底世界"摔伤 商家拒付8万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2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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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郭跃明 伊小锐)父亲到鼓浪屿厦门海底世界游览时,从楼梯上跌落摔成骨折,刘先生为此向海底世界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万元。昨日下午,鼓浪屿相关部门对这起消费纠纷进行了诉前调解。

  游览途中老人摔伤

  刘先生说,去年11月21日,从老家来厦度假的父亲在妹妹、妹夫陪同下到鼓浪屿海底世界游览。游览期间,一行人行至海洋馆圆柱缸至海底隧道楼梯口的一个拍照点时,由于人多拥挤且灯光昏暗,现场又没有安排工作人员引导,父亲不慎从楼梯上跌落,摔成全身两处骨折,光医疗费用就花去了1万元。

  刘先生单方面找某司法鉴定中心请法医做了临床司法鉴定,鉴定父亲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拿着这份鉴定书,刘先生找到海底世界经营方,要求提供有关部门的安全检验证明,以示他们的场馆是合格的,但遭到拒绝。

  海底世界称无责任

  昨日的调解中,厦门海底世界有关负责人反驳称,刘老先生摔伤的地点有三个提醒游客注意安全的标识,且标识明显,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事故发生时客流量不大,且地上没有水渍或油渍;刘老先生游览中,其女儿、女婿全程陪同;事发当天海底世界马上派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陪同老人去了医院。根据民法通则“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们认为,海底世界没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所谓场馆安全检验合格的证明。

  海底世界方面认为自己不存在管理过失,但表示愿意承担9000元医疗费用。经法官和工商人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刘先生将自己的索赔要求降至4.8万元,但海底世界方面仍表示,最高只能赔偿1.5万元,双方仍无法达成协议,调解只得暂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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