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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一些代表委员呼吁,带薪休假是惠民政策,不能到有些单位和企业就变成“空头支票”。法规和监管要扎紧篱笆,决不允许“要权益就丢饭碗”的现象发生。
我国从2008年开始执行职工带薪休假条例,但相关调查显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到。是什么“抢”走了带薪休假?
――“加班文化”盛行,“白加黑”“5+2”成常态。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朱雪芹说:“现在一些单位领导鼓励员工加班;宣传先进人物的事迹往往是几十年没休过假;连小学生寒暑假都在补课。你好意思休假吗?”
――是主张“饭碗”还是主张“权利”?当下不少企业都将一句话当作厂训:“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在严峻的就业压力下,一旦“休假权”与“生存权”发生矛盾,权益肯定打水漂。
――休假损失无人管,不落实却没代价。法定的带薪假常常成为一纸空文,鲜见有单位因违反这一制度受罚,这更加重了带薪休假落实难。
用法律来保障公民的休息权益,已成为世界性趋势。比如,德国政府对不休假的个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以此鼓励人们休假;芬兰政府则要求雇主向休假的人提供额外津贴。部分代表委员建议,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必须“三管齐下”。其一,应将落实带薪休假纳入考核体系。其次,发挥工会对职工休假权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最后,赋予劳动者集体诉讼的权利。如果企业拒绝安排劳动者带薪休假,劳动者不仅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也可以提起集体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