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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出门时查小票查商品 超市“二重门”引发纠纷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1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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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市民孙女士买东西付完钱后,走出超市时,旁边工作人员硬要查看商品和小票,并要在上面盖章。很多南京人对此可能已经习以为常,可孙女士以超市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为由不同意查票,超市工作人员把孙女士当贼防,结果双方发生了冲突。

  市民:超市凭啥要验我小票?

  “我就不让你们查看商品和小票,你们凭什么这样做?都把顾客当贼防了!”昨日上午,市民孙女士在南京应天大街上某超市买东西,付完钱后,拎着东西往外走时被拦在出口。

  “在第二道门那里,有个工作人员,要求我出示购物小票,在上面盖章。由于手里有东西,来回换手比较麻烦,为了在兜里掏小票,我买的东西不小心掉在了地上。钱都已经付过了,还要在小票上盖个章才让出门,真是让人上火!”由于孙女士不同意查小票或盖章,超市工作人员就是不同意她出门,双方发生冲突,不得不报了警,随后建邺110民警赶到,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孙女士这才离开了超市。可孙女士心中很不痛快,认为超市的做法对自己不够尊重,表示下一步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

  超市:耗损率很高不得已而为之

  “我们也是没办法才这么做的。”昨天,南京一家超市的负责人私下对记者说,超市的商品耗损率很高,除了正常的耗损外,不少是丢失的,“有的人可能确实忘了付钱,但也有不少是故意的”。该负责人坦言,现在大部分超市都在门口安装了条形码感应器,顾客未付钱而将东西带走的可能性极小。他还说,二次验票只是为了防盗,没有不尊重顾客的意思。多年前,超市在南京开业时,除了散装食品耗损大大超出正常水平外,超市里甚至还留下了多双旧鞋,同时超市丢了不少新鞋。

  在南京,很少有超市不设“二道门”的。不过,记者注意到,其每个收银台前出口处都设有一个监测器,也能起到监测作用。

  对于超市“不得已而为之”的说法,市民并不认可。市民孙女士认为,超市不能把自己的苦恼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比如超市可以安装一些摄像头,也可以在收费时一一核对,或把监测设备安装在收银台处,这样就没有必要设“二道门”了。“不管怎么样,超市维护自身利益不得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代价。”孙女士说。

  律师:“二重门”设置违法,应该取消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的杨朝江律师告诉记者,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二次验票的行为是否违法,但这种行为肯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二次验票也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

  杨律师说,超市二次验票无非就是为了防止盗窃,但这一举动不经意间将所有进入超市购物的消费者当成了潜在的小偷,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既然已经付账并拿到小票,消费者和超市的购物合约就已经完成。更何况,超市的出口安有条形码感应器,可以确定是否有人没付钱就将东西带走,验票完全没有必要”。

  杨律师说,当遭遇二次验票时,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如果超市为此不放行,超市就涉嫌违法。杨律师还告诉记者,在一些大城市,超市早就已经取消了二次验票的做法。本地的超市也应该向这些地方看齐,尝试取消没有必要的验票行为。(请报料人来晨报领取信息费)

  记者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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