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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时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在10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向会议作了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胡康生在报告中说,3月8日至9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修正案草案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思路科学合理,内容可行,经常委会两次审议修改,较好地吸收了代表阅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代表对修正案草案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胡康生说,法律委员会于3月9日召开会议,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逐条研究了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建议对修正案草案作八处主要修改。
胡康生说,关于修改决定的实施时间,考虑到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涉及内容较多,在实施前各方面都需要做充分准备,法律委员会根据有些代表提出的意见,经商有关部门,建议修改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