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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考核制度,今后北京市公务员的考核将重在“平日”,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分,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意见》要求北京市各级机关依据公务员平时考核内容,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平时考核评价量表”。每年进行四次考核工作,前三季度进行平时考核,最后一季度进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结果与平时考核结果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年度考核总分”。
据介绍,公务员考核实行量化评分标准,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意见》提出公务员年度考核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行政告诫;对于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对于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作者:张淼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