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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冒充妹妹上庭讨要已售房屋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21: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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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晚报讯卖了一套房子出去,后来该房屋周边地价上涨,卖家张莉后悔了。怎么才能将卖出去的房子收回来?卖家想出让姐姐上庭起诉合同无效的计谋。近日,长寿区法院审理案件时,法官一个电话戳破原告身份。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长寿区法院获悉,张莉向该院申请撤诉。

  法院介绍,张莉45岁,是长寿区某国企职工。2010年11月,她将自己位于长寿朵力小区一套面积50余平方米的房子,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赵慧。一年后,张莉听说该房屋周边房价上涨,想把房子要回来。

  去年底,张莉将赵慧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赵慧与以“张莉”名义的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近日,长寿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理前,法官询问:“原被告双方,出庭人员身份,你们有无异议?”“没有。”原告干脆地说。赵慧却没立即回答,而是仔细打量坐在对面的“张莉”称,来人长得与张莉很像,但举止和自己接触过的张莉有些不一样。“我不确定。”她最后说。但由于赵慧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出庭的不是张莉本人,法官宣布继续审理此案。

  庭审中,原告表示,自己这些年一直在外打工,根本没和赵慧见过面,也没将房子卖给赵慧,不知是谁以自己名义,将房屋卖给赵慧。对原告说法,赵慧向法官提交了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有张莉的签字和手印。“合同是从门缝塞进我家的,上面的签字和手印也不是我的。”对此,原告辩称。

  为证明合同的确是和张莉本人签的,赵慧请了两个证人出庭。“(卖方)好像是这个人,但当时她是长发,不是现在这个发型。”其中一证人表示。另一个证人也称,不确定原告席上的人就是张莉。

  听完证人证言,法官疑惑了,被告和证人都只觉得原告跟张莉长得像,此外,对合同来源,原告说法有些牵强。“你有没有姐姐或妹妹?”法官问原告。她愣了一下,支支吾吾表示,自己有个妹妹,小自己1岁,在长寿一家国企上班。

  庭审结束后,法官悄悄拨通张莉当时留给法院的手机号。“您好,请问是张莉吗?”法官问。“对,你是哪里?”然而此时,法官看到“张莉”正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我是长寿区法院的……”法官表明身份。“对不起,你打错了。”对方匆匆挂断电话。

  “张莉,刚刚我打你留给法院的电话,怎么是另一个女人接的?”法官问。“这……”她一时语塞。见双方签字完毕,法官便让“张莉”到办公室去一下。这时,她却拿出电话边接边迅速走出法庭。法官走出法庭找,她已不见踪影。

  此后,法官用手机拨打张莉电话,对方一直拒接。当法官用办公室电话拨打该号码,对方才接听。法官感觉,这次接电话的人和刚刚接电话的是同一人。面对法官询问,对方一会承认自己是张莉,一会又说不是。“与赵慧签合同的人的身份信息,是可以核实的。而且,合同上的手印也可以鉴定。你看你是否需要申请鉴定?”法官问。对方表示考虑一下便挂断电话。一周后,张莉向法院申请撤诉。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重庆晚报记者王明通讯员陶露邢海龙

  冒充属实将构成妨碍诉讼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何桐雨称,若张莉姐姐冒充妹妹出庭的行为查证属实,姐妹俩都将构成妨碍诉讼。法院可依法对她们作出训诫、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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