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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大陆首次 国家质检总局支持平潭开放开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5: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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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福州3月9日电(记者胡光华)3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国家部委中率先发布《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意见》,这是继2007年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2009年出台《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后,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出台具有较大创新突破力度的体系化政策。从《意见》条文来看,七方面政策都属于质检总局首次发布。

  据了解,在《意见》条文中,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发布的七方面政策体现了对平潭的高度重视和倾力支持:

  一是首次提出对进口货物实施分类监管。对平潭进口货物实施分类监管,在平潭与境外往来口岸实施重点进口货物把关,对一般进口货物在平潭使用的,免于实施检验。二是首次对一定区域的出口工业品免于实施检验。简化平潭生产出口工业品的检验监管流程,除国外有相关检验要求的,免于实施检验。三是首次放宽进出口食品备案手续。简化平潭已经获得国内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手续;对自台湾进境、经平潭中转出口的食品实施备案管理。四是首次对两岸医用特殊物品简化监管措施。对两岸间用于人道主义捐赠、救助等非商业用途的少量医用特殊物品,可在口岸现场先实施监管放行,后补办审批手续。五是首次认可台湾相关质量许可资质和产品认证。对在平台设立的台资企业,已经在台湾获得相关质量许可资质和产品认证的,可适当简化认证认可手续。六是首次提出建设多功能进境种苗隔离处理中心。支持平潭建设集进境种苗花卉检疫处理、隔离试种、良种繁育、综合开发利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进境种苗隔离处理中心,服务平潭和海西农业、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七是首次提出试点采信台湾检测结果,开展两岸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合作。

  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国家质检总局一直十分重视,多次明确表示要大力支持平潭开放开发,指示相关司局和福建检验检疫局研究支持政策措施,要求质检部门成为平潭建设的积极促进者、深度参与者、坚定支持者、强力推动者。

  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高玉潮表示,将切实将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当前,该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研究“意见”各项政策,分解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二是研究制订分线管理重点产品和一般产品目录,推动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三是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打造对台“通关最便捷、监管最有效、服务最优质”的通道。四是跟进平潭口岸建设、项目落地,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立项批复平潭检测实验室和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五是加快推进建设适应平潭分线管理模式的检验检疫信息化系统,推动在平潭尽快实现对台ECFA原产地证书等电子证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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